根据海南省民政厅文件,琼民管字[2009]11号,“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”,及业务主管单位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09年10月12日“关于报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活动的函”。海南省民政厅于2010年3月4日(琼民管字[2010]2号)发文“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召开全省社会组织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的通知”。海南省海洋油气研究所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先进社会组织,并受到表彰。
据悉,这次全省先进社会组织的评选标准有三条:(一)、加强自身建议:能自觉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,严格按照章程开展工作,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。组织机构健全,内部制度完善,运作程序规范,领导班子团结,党团组织发挥作用,事业不断发展壮大。(二)、发挥功能作用:能围绕省委、省政府工作大局,自觉承担社会责任,注重社会效益,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,努力为会员服务、为行业服务、为社会服务,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用突出。(三)、提高社会影响:能坚持非营利组织宗旨,诚信自律,社会公信度高,品牌影响力大,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。2008年度年检合格。
此次评选除了上述评选标准较高外,在评选办法上也十分严格。先由各业务主管单位、各市、县民政局组织所管辖的社会组织进行评选,并依据评选标准按社会组织申报、业务主管单位推荐、登记机关审批并公示的程序进行。
海南省海洋油气研究所自2005年成立起来,攻克了20多项节能减排新技术,仅2009年一年中,就申请了10项发明专利。全所在占小玲教授的带领下,采取向社会负责和向人民负责的态度,诚信自律,除了研发具有国内外领先的节能减排新能源技术外,更注重成果的转化。建所以来,转让技术的宗旨是:货真价实,转让一家成功一家,宁可不转,也不滥转!努力为促进和提高生产率作出贡献。